《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自动驾驶等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全球交通领域掀起了一场大变革。一方面,汽车、船舶、飞机、列车等交通工具加速向智能化转变。目前,我国船舶工业正面临着工业产业的结构调整、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机遇期,推动智能船舶发展已然成为行业主流趋势。在政策与市场的双重作用下,我国智能船舶产业及技术都取得了积极进展,进一步推进相关标准规范建设势在必行。
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防科工局联合印发《智能船舶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将建立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列为行动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提出研究制定智能船舶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019年5月,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指出以法规、标准、规范制定为重点,加快构建智能航运治理体系。
鉴于此,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标准委、交通运输部组织智能船舶相关标准化研究机构、设计院所、系统设备研制单位、建造企业、船检机构、航运企业、高等院校等研究编制《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简称“指南”),并于近日发布征求意见。
指南首先提出了四大发展原则,分别是聚焦船舶、面向航运,落实智能船舶、智能航运发展国家战略要求;国际接轨、主动占位,与国际海事公约规则、标准规范顶层要求总体协调;需求牵引、技术推动,与智能船舶科技和产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相同步;突出特色、融合发展,重点建设船舶、航运等智能化功能实现所需专用标准。
指南还明确了具体发展目标,到2021年,智能船舶术语定义、分级分类等基础共性标准形成支撑智能船舶设计、智能船载系统及设备、智能船舶测试与验证标准初步满足实船建造需要,完成约60项标准研究与编制,主导研制国际标准立项数量不少于5项;到2025年,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标准总数约120项,主导研制国际标准立项总数约10项。
指南对标准体系框架进行了解释。标准体系框架由三层架构组成:第一层为标准体系顶层;第二层为部分,包括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应用,智能船舶设计、智能船载系统及设备、智能船舶测试与验证,岸基服务,运营管理七个部分;第三层为专业及领域,包括38个专业及领域。
政策的出台在于落实,指南要求,一是要按照基础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则,制定实施计划,有序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工作;二是要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加强重大、关键技术标准研制与验证;三是要加强基础标准、重大关键技术标准培训与宣贯,推动标准贯彻实施;四是要积极参与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等相关事务;五是要建立标准体系动态维护机制,密切跟踪智能船舶相关国际公约规则与标准规范动态,国内外市场需求变化。
众所周知,我国是世界上主要的造船大国,船舶工业是国家支柱产业之一。指南的出台,将对我国传统船舶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智能船舶加速发展,提供重要驱动力。一系列标准规范的完善,有利于国内智能船舶产业行稳致远,实现可持续发展,并不断提升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