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检测方式攻克船舶尾气监测痛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交通领域基础建设节奏不断加快。当前,我国的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水上运输建设已经相当完善,四通八达的交通带动了中国经济的腾飞。当同时,经济的快速发展也暴露了环境短板,如与繁荣的水上运输伴生的船舶尾气污染给区域空气环境带来了不小的负担。
船舶尾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大气颗粒物等物质,都是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污染物,也是大气环境监测的主要对象。随着近些年人们对空气质量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船舶尾气排放也成了人们关注、治理的重要项目。为了对船舶尾气排放进行科学管理,交通运输部印发了《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对船舶排放的硫氧化物、颗粒物、氮氧化物、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等诸多方面提出了新的、更加严格的要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了《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实施方案》、《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指南》等文件,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也发布了《2020船舶限硫令》,并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但即使有政策支持,船舶尾气治理过程中还是存在难度。首先,船舶的工作特征不利于实地检查和执法,对污染物偷排很难发现,难于取证。其次,即便是在港口,因为监管力量不足,硬件设施欠缺,也存在很多问题。在此形势下,无人机检测方式就有了极大的优势。
无人机具有灵活性高,可操作性强等优点,在环境监测中,无人机可以弥补定点监测机动性查的不足。比如传统的监测手段无法对工作中的船舶进行监控,但无人机可以无视水上作业的客观条件限制,对船舶尾气进行有效监控。
2020年3月20日,张家港海事局创新应用无人机挂载尾气检测装置对船舶尾气开展检测,实现了长江江苏段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海事监管新途径。这种无人机检测方式基于无人机挂载气体检测设备,采用先进的红外烟雾嗅探技术对船舶排放的烟羽取样分析,通过测得尾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数值,分析判断船舶燃油含硫量是否超标。一旦发现检测不合格者,就可以有针对性的安排执法人员登船检查。
就目前的情况来说,无人机检测方式不仅可帮助执法人员快速筛选涉嫌使用不合格燃油船舶,提高了检查覆盖面,还能减少疫情期间登船和人员接触风险。可以说,此项研究为张家港海事主管机关提供了有效可靠的手段,消除了船舶尾气排放监管盲区,有助于促进排放控制区内在航船舶的减排和长江江苏段空气质量的改善。
在当前的环境监测中,构建智慧管理体系,实现远程、在线、实时监控是大势所趋,无人机检测作为一种可行、可靠的环境监测手段,定能为完善船舶污染排放监测体系,实现船舶污染物排放的智慧管理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