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器校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继电器
1 适用范围与目的
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其所描叙的三种试验方法的经验,如有可能,在今后标准中确定一种适用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提出了有输出触点或无输出触点的静态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的一般要求。
试验的目的是确认被试装置在被激励并受到来自某辐射源的电磁场,特别是在27MHz~500MHz频率范围内工作的收发信机的电磁场影响时不误动作。
各项要求仅适用于新制造的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本标准叙述的试验为型式试验。
注:本标准也可适用于机电式继电器,例如快速或高灵敏度的机电式继电器。
本标准规定了:
1) 所用术语的定义;
2) 试验严酷等级;
3) 试验方法;
4) 试验条件;
5) 试验程序;
6) 合格判据。
2 引用标准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标准的有关条文:
GB/T 14047电气继电器 第6部分: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idt IEC 255.6—1988)
IEC 801.3 (1984)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第3部分:辐射电磁场的要求1]
3 术语
有关通用术语的定义,应参考IEC国际电工词典(IEV)[IEC 50]。
对于专用术语,可以参考IEC 801.3 第4章(见本标准附录C2))。
4 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
4.1 试验严酷等级
本标准包含不同的严酷等级,以反映各种电磁场条件。
下面4.1.2条为选择严酷等级的一般准则。
4.1.1严酷等级
试验严酷等级应从下表中选出。在本标准中,试验场强以伏每米(V/m)表示。
4.1.2 选择严酷等级的准则
在选择严酷等级时应使预计的干扰场强不超过所选等级的试验场强,下面是可能出现不同严酷等级场强的场所。
0级
环境的电磁辐射可以忽略。
Ⅰ级
低电磁辐射环境,例如,距当地无线电台、电视台1km以远处的典型场强及低功率收发信机附近的典型场强。
Ⅱ级
中等电磁辐射环境,例如,中等功率的携带式收发信机比较靠近装置,但在相距不小于1m处工作。
Ⅲ级
严酷电磁辐射环境,例如,高功率收发信机靠近装置,但在相距不小于0.5m处工作。
对于具有极端严酷电磁辐射环境的场所,按用户和制造厂间的协议,或者由制造厂规定,采用比Ⅲ级规定更高的试验场强值。
关于场强与发射源距离及辐射功率间的函数关系可参考IEC 801.3的附录A(见本标准附录D2))。
4.2 试验方法
本标准中包括以下三种可供选择的试验方法:
a. 在屏蔽室中试验;
采用说明:
1] 等效采用IEC 801.3(1984)的国家标准为GB/T 13926.3《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装置的电磁兼容性 辐射电磁场要求》。
2] 为本标准增加的参考件。
b. 在带状线中试验;
c. 用步话机试验。
这三种试验方法不能认为是直接等效的。其理由在附录B中说明。
4.3 试验条件
4.3.1 试验电场参数
波形:正弦波
频率:对于试验方法A和B:在27MHz~500MHz的全部频率范围内扫频。对于试验方法B,必须考虑由带状线的几何尺寸所决定的可用的上限频率,见IEC 801.3第6.3条(即本标准附录E1])。
对试验方法C:用三个不连续的频率试验,所用频率分别选自下列频带之中:
a. 88MHz~87MHz;
b. 146 MHz ~174 MHz;
c. 420 MHz ~470 MHz。
亦可按用户与制造厂间的协议或按制造厂规定,采用规定频带之外的不连续频率进行试验。
扫频速度:1.5×10.3十倍频/s 或稍低(对试验方法A和B)。
试验场强值:按4.1.1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