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摩擦形式依然严峻,,电子信息产业应内外兼修
行业状况:
- 国内电子信息产业面临的贸易摩擦形势依然严峻
- 贸易保护主义呈现多样化、隐秘化、范围广等特点
- 贸易摩擦案件的贸易伙伴由发达国家开始向发展中国家蔓延
为应对逐渐升温的贸易摩擦,作为市场主体,我国电子信息企业要内外兼修,加紧对核心技术的研发,提升出口产品的档次。
经济萧条从来就是贸易保护主义滋生的温床,国际金融危机不断深化背景下的2009年亦是如此。我国外向度高达70%以上的电子信息产业面临的贸易摩擦形势依然严峻。据世界银行统计,自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国推出或拟推出的保护主义措施大约有78项,其中47项已付诸实施,且呈现多样化、隐秘化、范围广等特点。
多样化
贸易保护主义的方式多样化,包括两反两保(反倾销、反补贴、一般保障措施、特殊保障措施),提高进口关税、设立技术性贸易壁垒等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在当前刺激经济增长的方案中提出优先购买本国产品的条款等。2009年2月23日,阿根廷对进口自我国的阴极射管、等离子及液晶电视等开展保障措施调查。欧盟、俄罗斯在2009年1月和4月相继提高液晶显示屏显示器件、液晶电视的进口关税。
隐秘化
隐性贸易保护已成为当前贸易保护手段的另一个关注焦点。各国政府以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为理由实施贸易保护措施。继2008年8月份实施第一批生态设计标准(EPU)指令后,欧盟近期又准备出台一项“标签计划”,要求电视机生产商必须达到“标签计划”规定的最低能效标准,才可以继续在欧盟市场进行电视机的生产、进口及销售。
范围广
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与我国发生贸易摩擦案件的贸易伙伴由发达国家开始向发展中国家蔓延。一方面,美欧仍然是贸易摩擦的主要集中地,如美国启动的“337调查”,欧盟提高液晶显示屏的进口关税以及即将出台的“标签计划”。另一方面,印度、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对我国电子信息产品实行不同形式的贸易保护措施,如阿根廷对我国电子产品实行保障措施调查等。
而随着各国经济继续下行、失业与潜在的社会问题激增,各国政府面临保护本国市场、振兴本国经济、提高本国就业率等压力,贸易摩擦形势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仍将加剧。专利、标准、并购仍将是发达国家对我国采取的主要贸易保护手段。发达国家对电子产品需求在减弱,近期内不会出现大幅的量增价跌现象,因此对我国实行反倾销手段可能性较小。同时跨国企业将更加频繁使用专利、标准、并购等手段来扩大市场份额、打压竞争对手。例如,在年初美国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电子设备启动“337调查”,以及欧盟出台的电视机生态“标签计划”等。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集成电路、LED、高清蓝光、数字电视仍将是专利、标准纠纷涉及的主要对象。同时,跨国企业正考虑通过并购我国拥有自主专利、标准的企业为突破口,来进入我国市场前景较好的领域。
反倾销、提高关税等传统形式仍是发展中国家对我国采取的主要贸易保护主义手段。一方面,我国与东南亚、南美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均处于全球电子信息产业链的中低端,竞争关系更为直接。另一方面,印度、俄罗斯、巴西等新兴经济体已成为跨国公司寻找新经济增长点的目标市场,全球电子信息产业布局已有向这些国家转移的趋势。这些国家也通过相关优惠政策吸引外资。我国作为其主要竞争对手,已成为其主要排挤对象,笔记本电脑、手机、印刷电路板、显示器等产品面临着反倾销诉讼的可能。
为应对逐渐升温的贸易摩擦,作为市场主体,我国电子信息企业要内外兼修,加紧对核心技术的研发,提升出口产品的档次,同时通过产品多样化和市场多元化来降低风险。行业主管部门,则要针对不同国家的技术、环保等标准做好企业的培训工作,提升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能力。最后,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定期对重点产品进行跟踪分析,及时发布有效的预警信息,为应对国外贸易摩擦做好防范与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