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四川)实施方案
省直相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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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在成渝地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国家批复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了《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四川)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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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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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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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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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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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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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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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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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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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成渝国家枢纽节点(四川)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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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同意成渝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复函》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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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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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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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数字经济、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为引领,以建设天府数据中心集群为重点,强化统筹布局和要素保障,加快算力设施建设,形成结构合理、供需匹配、绿色安全的全省数据中心一体化发展格局,积极服务省内外算力需求,以算引数、以数育产,加速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加快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数字经济发展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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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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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尊重产业和技术发展规律,强化统筹、科学规划,促进全省数据中心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着眼未来发展需求,适度超前布局,预留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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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引导,强化要素保障,突出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创新、市场开拓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创新活力与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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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低碳,安全发展。优化存量、做强增量,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可持续发展。加强对基础网络、数据中心、云平台、数据和应用的一体化安全保障,确保基础设施和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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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引领,完善生态。围绕数据要素流通等核心环节先行先试,推动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集约化和服务化创新,全面支撑各行业数字化升级和产业数字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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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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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天府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全面建成,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绿色集约、安全可靠、算力规模与数字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全省数据中心一体化发展格局。算力算效水平进一步增强,数据共享、开放、交易机制初步形成,数据资源流通活力明显增强,数字产业加快集聚发展,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提升,加快建成国家“东数西算”工程的战略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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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力设施迈上新台阶。全省数据中心规模达50万机架(折合单机架功率2.5kW,下同),上架率达到60%,电能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3。集群起步区内机架规模达到30万架,上架率达到70%,PUE不高于1.25,可再生能源使用率达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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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力调度实现新突破。实现集群内数据中心的一体化调度,可调度服务器超过100万台,数网、数云、云边协同发展,形成跨行业、跨地区、跨层级的算力服务资源池,打造一批算力服务产品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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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流通打开新局面。数据流通管理体制机制初步建立,政务数据深度共享共用,公共数据实现有序开放,政企间数据壁垒进一步打破,数据交易市场初步形成,数据安全充分保障,数据价值进一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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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集聚新动能。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实现集约化和服务化创新,在智慧城市、产业融合、商贸物流等领域形成一批典型应用场景,产业链协同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承接东部中高端产业转移,集聚一批产业链相关企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达到7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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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0年,全省范围内形成布局优化、技术先进、绿色低碳的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算力算效水平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大数据协同创新效应显著,数据要素市场基本形成,全面支撑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加快建成国家“东数西算”工程的核心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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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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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我省产业布局、能源结构和地质、气候等条件,重点建设天府数据中心集群,适度建设若干城市内部数据中心,形成“群—城”互补、“云—边”协同的全省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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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府数据中心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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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先期在成都市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建设起步区,以成都科学城超算产业集聚区、成都西部智算产业集聚区、成都东部云计算和边缘计算产业集聚区为主要载体,做强核心功能,带动数据中心相关产业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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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内部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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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部署要求,结合市(州)数据中心建设基础、产业辐射带动能力,在成都平原经济区的绵阳市、德阳市、雅安市,川南经济区的宜宾市,川东北经济区的达州市适度建设若干3000机架以下的城市内部数据中心,更好满足本地及周边高性能、低时延业务需求。其他市(州)根据实际需要可建设不超过500机架的数据中心,满足极低时延的新型业务应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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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要充分发挥已建在建数据中心作用,除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外,区域内平均上架率未达到60%、平均PUE值未达到1.3及以下的,原则上不得新建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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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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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我省在通信网络、清洁能源、产业基础等方面比较优势,积极承担“东数”“西算”双重任务,统筹平衡算力需求与数据资源,推动数据要素集聚流通,深化数据创新应用,主动承接省外产业转移,推动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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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新型数据中心,夯实枢纽节点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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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动数据中心集约发展。加快建设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发展高密度、高能效的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单机架平均功率提高到6kW以上,积极引导新建数据中心在集群起步区内布局,起步区未达到建设目标前,原则上不在成都其他区域新建超过500个机架的数据中心。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集聚建设数据中心,加快已建在建数据中心的迁移整合,提升数据中心有效利用率。〔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中第一个逗号前为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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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快数据中心绿色发展。推动数据中心加强绿色设计,采用高密度集成等高效信息设备、液冷等高效制冷系统、余热回收利用等节能技术。天府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内新建数据中心PUE值不高于1.25,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级以上,其余地区新建数据中心PUE值不高于1.3。推动在建数据中心进行绿色优化,逐步对PUE值超过1.5的已建数据中心进行节能降碳改造。引导数据中心积极使用水电、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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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升通信网络保障能力。推动与其他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间网络直联,提升支撑省外算力需求能力。推进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和省内其他城市间建立数据中心直联通道,提升网络质量。推动边缘数据中心间、边缘数据中心与数据中心集群间的组网互联,提高边缘计算和存储能力。引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建立合理的网络结算机制,逐步降低长途传输费用。实施成都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升级扩容工程。积极争取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布局。(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国电信四川公司、中国移动四川公司、中国联通四川公司,有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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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算力供给质量,打造东数西算算力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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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算力统筹调度。省市共建算力调度中心,统筹整合集群内高性能、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各类算力资源,构建跨行业、跨地区、跨层级的算力服务资源池,实现集群内算力资源整体优化和按需调度。建立天府数据中心集群与周边城市数据中心协作机制,引导存储备份、离线分析等非实时业务向周边城市分流。探索建立与其他国家枢纽节点间的算力资源调度、交易机制,进行算力匹配对接。(责任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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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发多层次算力资源。依托国家超算成都中心提供高性能计算服务能力,面向城市治理、环境监测、能源管理、空气动力等基础科研领域提供算力支撑,推动我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科教基础设施等创新平台科研数据在成渝(兴隆湖)综合性科学中心集聚创新。依托成都智算中心等提供“算法+数据+算力”的人工智能算力服务,满足产业创新对数据训练、推理应用等大规模计算需求。鼓励企业以云服务等方式提供公共算力资源,降低算力使用成本,提供普惠算力服务。(责任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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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承接省外算力需求转移。对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枢纽节点以及东中部其他省市算力需求,发展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视频通话、网络游戏、远程医疗等中低时延业务。推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数据中心运营服务企业加大业务布局力度,以算力需求为牵引,带动相关产业向我省集聚。合理引导数据存储、数据备份等高时延业务需求向省内清洁能源富集的地区转移。(责任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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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数据开放流通,激发数据要素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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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动政务数据开放应用。加快建设省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智慧政务数据中台,构建数据汇聚、治理、分析和共享开放能力。完善人口、法人、社会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库,建立融合政务数据、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的各类主题数据库,有效支撑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企业信用、政务服务、企业融资等各类应用。研究制定数据资源分级分类相关规范标准,优先开放对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政务数据。〔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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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加快建设西部数字资产交易中心,建立数据确权、数据定价和市场监管运行等数据交易机制。在成都、德阳等基础较好的地区试点建设公共数据运营平台,探索政府授权国有企业开展公共数据运营,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融合创新。基于隐私计算、区块链、数据沙箱等技术,探索建立数据安全流通环境,实现数据价值的安全交换和协同创新。(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成都市人民政府、德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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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推进数据跨境流动试点。推进数据跨境流动标准化建设,在成都等地探索数据跨境流动服务模式。新建或改造具备条件的数据中心,集成以数据跨境流动为核心的数据安全合规评估能力。研究建设数据跨境流动威胁监测和联动指挥平台,提升数据跨境流动安全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中心,成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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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数算融合应用,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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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大力发展数字产业。加大招引力度,积极承接东部地区相关数字产业转移。加快发展数据加工、数据清洗、数据安全等产业,构建高端存储自主产业链,打造全球最大的“存储谷”,带动“芯屏端软智网存”产业发展。发展“算力+”产业,带动服务器芯片、工业软件、计算服务等相关支撑产业发展,吸引集聚数字文创、科技服务、新材料研发等产业。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加速在川汇聚数据、加强业务布局,带动产业链相关企业集聚,促进新零售、在线消费、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合作局,有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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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加快在先进制造、农业生产、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加快建成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成都托管与灾备节点)和国家“星火·链网”(成都)超级节点,构建产业互联网平台生态,打造行业数据大脑,推动汽车、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加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支持龙头企业在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食品饮料、能源化工等特色领域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向制造业资源聚集程度高、产业转型需求迫切的区域赋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有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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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着力提升数字治理能力。在成都、德阳、宜宾、达州等基础较好的城市开展一体化城市数据大脑建设,打通城市数据感知、分析、决策和执行环节,赋能城市运行“一网统管”。面向公共卫生、城市治理、自然灾害、网络安全等应用需求,探索建设数据靶场,基于智能数据分析开展常态化演练和协同联动,为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开展决策研判和调度指挥提供支撑。(责任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德阳市人民政府、宜宾市人民政府、达州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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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数据安全保障,增强自主可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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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推进核心技术突破与应用。加快研究完善数据汇聚融合的风险识别与防护、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认证、数据加密保护等技术和相关监测手段。加强数据安全、数据保护、信息安全等关键技术研发,力争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形成产品并开展应用示范。在关键领域推广国产密码算法应用,完善以密码技术为主的数据中心安全防护系统建设,巩固提升我省密码技术和产业优势。建立新技术、新应用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防范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技术应用在数据中心建设中的风险。推动创建国家网络安全技术创新中心。(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密码管理局、省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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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加快完善信创产业生态。依托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推动服务器、计算与存储、云平台、数据流通等核心软硬件的自主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建设国产化云计算、大数据平台,加快培育信创产业生态,打造国家信创产业示范基地。(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中心,成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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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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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单位)、成都市共同推动的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成都市承担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制定集群管理办法、算力清单和资源清单,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各部门要加强协同,推动数据中心建设、数据资源流通应用、产业发展、技术创新、数据安全、督导评估、宣传招引等工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省经济合作局、省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大数据中心,成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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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要素保障。纳入集群起步区范围的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时可不开展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并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等优惠电价政策。支持数据中心采用大用户直供等方式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指导市县按规定保障用地计划指标,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支持采取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有偿使用,降低用地成本。(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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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大财政支持。对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内PUE值低于1.25的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一次性给予2000万元支持,低于1.15的一次性给予3000万元支持。支持评估优秀的省级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开展能力建设项目并安排最高1000万元补助资金。发挥四川省数字经济发展基金作用,加大数据中心相关领域投资,积极引导企业债券、供应链金融、私募股权投资、保险资金、产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投资。(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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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调度督导。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国家枢纽节点建设的调度督导,建立数据中心监测评价标准体系,适时开展综合发展质量评估,作为下一步集群扩建、政策支持、项目推荐等的重要依据。成都市要加强对天府数据中心集群建设的调度督导,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20日前将进展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成都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