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硫化碳气体检测仪校准规范》拟发布公示
【仪表网 仪表文件】近日,由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主要起草的《二硫化碳气体检测仪校准规范》已完成意见征求和专家审定工作。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对拟发布的技术规范予以公示,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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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范在参考了GB 12358-2006《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和GB/T 50493 -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等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国内二硫化碳气体检测仪的质量现状制订,该规范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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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硫化碳气体检测仪是检测二硫化碳气体浓度的仪器,广泛使用于石油、化工、纺织等行业,具有报警功能的检测仪又称为检测报警器。检测仪按使用方式可以分为固定式和便携式,按采样方式分为扩散式和吸入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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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仪主要由检测元件、放大电路、警报器、指示器等部件组成,检测原理主要有电化学、热导和光离子化(PID)等。本规范适用于测量范围(0~2000)μmol/mol的二硫化碳气体检测仪(以下简称检测仪)的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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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仪的最大示值误差为±2μmol/mol或±10%(满足其一即可),重复性不大于2%,响应时间不大于60s,具有报警功能的检测仪,当显示值大于报警设定值时,应有声、光或振动报警。以上指标不做合格判定依据,仅供校准及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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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准时,应满足环境温度(-10~40)℃、环境湿度不大于85%RH、周围无干扰气体等环境条件。校准用设备包括气体标准物质、零点气(稀释气)、秒表、流量控制器、减压阀及气体管路、校准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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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二硫化碳气体有证标准物质,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3%,k=2。当采用气体稀释装置时,稀释后的标准气体应满足上述相对扩展不确定度要求;流量控制器的流量范围不小于(0~1000)mL/min,准确度级别不低于4级;减压阀及气体管路应使用不与二硫化碳气体发生反应或吸附的材质,如不锈钢阀和聚四氟乙烯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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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规范的主要起草单位为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有安徽宣城金宏化工有限公司、亳州市计量检查测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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