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发布,涉及多项仪器仪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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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开发布第52号令,全文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下面简称“鼓励目录”),并提出该目录将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据悉,此目录是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也是重要的外资产业和区域政策。符合《鼓励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税收、用地等优惠待遇。
新版《鼓励目录》在保持已有鼓励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总量增加、结构优化”原则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
主要变化包括:
一是持续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全国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新增或扩展元器件、零部件、装备制造等有关条目。
二是持续引导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将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作为修订重点,新增或扩展专业设计、技术服务与开发等条目。
三是持续优化利用外资区域布局。结合各地劳动力、特色资源等比较优势扩大中西部目录鼓励范围。
新版《鼓励目录》,多个项都涉及到产品的测试测量及传感设备。同时第二十三项为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中涉及19类仪器仪表设备,其中辉光放电质谱仪、透射电子显微镜两类为新增项。
内容如下:
(二十三)仪器仪表制造业
372.土壤墒情监测设备制造
373.工业过程自动控制系统与装置制造:现场总线控制系统,大型可编程控制 器(PLC),两相流量计,固体流量计,新型传感器及现场测量仪表
374.自动化、智能化、多功能材料力学性能测试仪器,工业 CT、三维超声波探 伤仪等无损检测设备制造
375.大型精密仪器、高分辨率显微镜(分辨率小于 200nm)开发、制造
376.高精度数字电压表、电流表制造(显示量程七位半以上)
377.无功功率自动补偿装置制造
378.安全生产新仪器设备制造
379.VXI 总线式自动测试系统(符合 IEEE1155 国际规范)制造
380.煤矿井下监测及灾害预报系统、煤炭安全检测综合管理系统开发、制造
381.工程测量和地球物理观测设备制造
382.环境监测仪器制造
383.无线远传智能水表制造
384.水库大坝安全智能监控仪器制造
385.水文数据采集、处理与传输和防洪预警仪器及设备制造
386.海洋勘探监测仪器和设备制造
387.市政管网和输水管道渗漏监测仪器制造
388.核仪器、仪表研发和制造
389.辉光放电质谱仪开发、生产
390.透射电子显微镜开发、生产
附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