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 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持续创新是提升竞争力的关键所在。一大批创新型企业不断孵化、壮大,其专业化、转坏快等特点,成为推动技术发展的重要力量。作为重要的创新主体之一,应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领域的重要作用,不断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因此,还需打造有利于科技型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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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背景,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国资委前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加强企业科技服务力量,进一步健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高水平循环,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加快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更好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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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市场、企业、政府三个方面。在市场方面。《通知》称企业方面,《通知》增强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合力要求发挥中央企业创新引领支撑作用,鼓励中央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同时提出通过募集资金通过权益出资、供应链金融、园区孵化等途径促进企业创新协同发展。在政府层面上,《通知》提出要增强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合力,倡导证监会与国资委在规范与服务中央企业科创融资等方面的政策协同,做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坚持监管与服务并举,形成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聚集、倾斜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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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近年证监会一直在推动金融体系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全,延长生命周期的金融制度体系。2017年,创新创业公司债券问世,为初创期、成长期企业送入融资机会;2021年,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试点开展,成熟期企业加入试用范围;2022年,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试点转常规,统筹管理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纳入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一系列动作后,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共支持130多家企业融资近1400亿元,主要投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等前沿领域,科技成果加速向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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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证监会、国资委将抓紧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形成以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为示范,带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和融通发展,构建以市场推动科技创新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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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证监会、国资委、人民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