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一般中职类学校的仪器设备总值应不低于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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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条件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历史上,职业教育的投入欠账较多,近年来,学校办学条件整体不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吸引力。日前,为进一步优化教育布局结构,全面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提升办学形象,教育部等五部门制定并印发了《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涵盖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包括校园占地面积、生均用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专任教师总数、师生比、仪器设备总值、生均仪器设备值和生均图书。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包括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和生均图书。
《实施方案》提出,将仪器设备总值和生均仪器设备值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规定一般类中职学校的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300万元,生均仪器设备值不低于2500元;高等职业学校的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在3000-4000元之间,按照学校类别的不同,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也有所不同。
《实施方案》以服务教学为中心,硬件建设与内涵建设并重,聚焦土地、校舍、教师、设备等关键要素,优先补齐短板,提高资源投入产出效益,明确了我国职业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实施。
《实施方案》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学校办学条件重点监测指标全部达标的学校比例,到2023年底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底达到90%以上。
并出了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改善职业学校教学条件四大重点任务。
在整合资源优化布局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对拟集团化办学学校,须在校园、校舍、师资、仪器设备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共建共享,并整体考核办学条件。
在改善职业学校教学条件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强教育相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汇聚各方资源建设一批集实习实训、社会培训、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实训基地。要配齐配足图书、计算机、实训设施等,加快设备更新和管理,及时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引入教学。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指定工作方案、强化政策保障三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