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芯片法三读 业界利多
“台版芯片法”昨(7)日在立法院会三读通过,针对半导体、5G、电动车等技术创新且具国际供应链地位公司,若达到一定条件,可享有研发投资抵减25%、机器设备投抵5%,堪称史上最高投抵优惠,自今年1月1日起上路,实施期间七年,对业界是一大利多。
“经济部”表示,修法提供关键产业“升级版”研发与设备投资抵减,鼓励公司积极投资根留台湾,同时纳入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全球企业最低税负制,兼顾产业发展与负担合理税负,修法共三大重点。
第一,适用对象不限产业别,只要在台湾本土进行技术创新,且位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的公司,符合适用要件者均可申请适用。
第二,适用要件包含当年度研发费用、研发密度达一定规模,且有效税率达一定比率,即今年度有效税率应达12%、明年度起应达15%,不过明年可审酌国际间施行OECD全球企业最低税负制情形,报请“行政院”调整为12%,以给予台湾产业缓冲期。
第三,符合适用要件者可享有前瞻创新研发投资抵减,当年度抵减率为25%;购置用于先进制程的设备投资抵减,若金额达一定规模,当年度抵减率为5%,支出金额无上限。
官员表示,研发投抵、设备投抵各以抵减营所税30%为上限,若两者皆申请,则合计抵减税额不得超过营所税50%。
“经济部”表示,台版芯片法施行期间自今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为期七年。
“经济部”指出,近年在一连串全球重大事件干扰供应链运作下,美、日、韩、欧盟等各国纷纷祭出钜额补贴或扩大租税优惠,争取次世代技术主导权。
面对国际局势竞争压力,“经济部”表示,台湾应持续掌握现有优势,巩固并提升本土关键产业在国际供应链地位,政府有必要新增租税奖励措施,于是在去年6月16日预告《产业创新条例》修法,经过205天,昨日在立法院三读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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