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 力争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50万千瓦
【化工仪器网 政策法规】为优化调整深圳市能源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加快推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光伏项目”)推广应用,近日,深圳市发布《深圳市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提出八大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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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表示要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应用,按照“宜建尽建”原则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大力推广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50万千瓦。还要重点推动工业园区规模化布局光伏项目,引导大型企业集团积极开展光伏项目建设,支持国有企业规模化建设光伏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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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善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方面,《措施》指出,要加强建筑安装光伏发电设施的安全性评价和管理工作,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项目申报流程,明确项目备案、建设、验收、运维等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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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培育光伏产业和骨干企业方面,《措施》指出,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持续提升光伏材料、组件及配套设备等技术水平,强化光伏装备、电池片及组件、系统集成、电站建设运维产业链条。做大做优光伏逆变器、太阳能电池制造装备等优势领域,着力推动光伏逆变器向高功率密度化、电网友好化和高度智能化方向发展,积极开发新一代晶硅太阳能电池制造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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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新光伏项目投融资服务方面,《措施》指出,要充分发挥投资引导基金等政策性基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建设光伏项目,发挥深圳气候投融资改革优势,引导碳减排支持工具为光伏项目提供低成本资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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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措施》在加强光伏并网管理和服务、优化并网光伏电价结算方式、实施薄膜光伏项目财政补贴、强化安全责任监管方面也进行了部署。包括指出,对于深圳市范围内于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计量的薄膜光伏示范项目纳入补贴范围,市级财政对纳入补贴范围项目在本政策有效期内的发电量予以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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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文件详情请参考本文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