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加快发展 深圳重点项目资助最高1亿元
12月16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了《深圳市关于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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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传感器作为信息系统与外界环境交互的重要手段和感知信息的主要来源,是决定未来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能级的关键核心和先导基础。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工作部署,加快发展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高端,依据《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粤府函〔2020〕8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深府〔2022〕1号)、《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传感器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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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措施》从健全产业公共服务能力、构建核心技术竞争能力、强化市场牵引发展能力等方面提出多条具体举措。其中健全产业公共服务能力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鼓励专业园区建设,支持通过完善生产厂房、动力厂房、办公楼、变电站、原材料仓库、危化品仓库、大宗气站等配套基础设施,打造智能传感制造专业产业园区,可按园区运营服务收入给予一定比例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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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核心技术竞争能力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鼓励有关单位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开展的智能传感器领域重大项目;根据国拨资金拨付情况给予不超过1∶1的资金配套,国拨资金和市级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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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自主解决“卡脖子”问题,对相关企业或机构开展智能传感器及EDA设计仿真工具、核心材料、先进工艺、关键设备等技术研发和产品攻关,达到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填补国内核心技术空白,能够解决智能传感器产业“卡脖子”问题,且未获得国家资金的重点项目,根据企业自筹资金投入情况,可分阶段给予不超过总投资30%的资助,资助总额最高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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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鼓励智能传感器相关企业开展车规级、工业级认证,按照培训和认证费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最多补贴两年,补贴金额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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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市场牵引发展能力方面,助力建设精密仪器产业基地和精密制造示范基地。结合光明科学城建设规划和精密仪器设备产业集群行动计划,通过大科学装置建设需求、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需求等,加快突破一批精密仪器设备所需高端传感器产品。面向国内外领先机构,引进精密仪器产业中机械设计、工艺开发、精密制造、管理规范等方面所需的技术、设备、人才,同步提升精密仪器、传感器的制造能力和产品能力,打造精密仪器产业基地和精密制造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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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下游应用企业牵头开展联合攻关。采取联合申报、事后资助方式,鼓励符合一定条件的传感器应用企业结合自身需要,联合研发企业,在深研发智能传感器产品(含芯片、模组等)。对单颗年度采购额(或销售额)超过4000万元的芯片(含SoC、SiP等形态的芯片)、或单款年度采购额(或销售额)超过4000万元的智能传感器模组,按照企业年度采购额(或销售额)10%的一次性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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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设立产业基金支持产业发展。设立智能传感器产业基金,通过基金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优势资源,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促进产业聚集,积极帮助智能传感器企业对接业务资源、拓展市场空间、提升管理水平、重塑发展战略,带动智能传感器产业链上下游共振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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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行业组织发展。鼓励我市具备行业龙头地位、具有较强研发实力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牵头组建智能传感器产业联盟、协会等行业组织,支持行业组织打造专业论坛、展会,制定发布行业标准,开展促进行业发展的各项专业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