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环境质量再提升2022—2023年行动计划出台
日前出台的《山西省水环境质量再提升2022—2023年行动计划》提出,全力推动汾河太原段“九河”生态复流,打造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杨兴河、山西综改示范区潇河生态廊道。
《计划》提出,2023年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要达到76.6%,劣V类水质断面全部消除。作为沿黄、沿汾城市,包括古交市在内的8个县级城市,在2023年底前,要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城市雨水资源化利用被摆在重要位置。2023年,全省设区市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综合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充分发挥建筑、道路、绿地、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开展初期雨水收集处理,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毫克/升的城市,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管网排查改造、工业废水和工程疏干排水清退、溯源执法等措施,提升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清水可用于城市绿化、市政杂用及河流补水等。
我省将开展冬春浇期间农业灌溉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雨污分流改造专项行动、汛期水质管控专项行动,实现水环境质量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