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今起调整频率使用规划 为5G、6G预留频谱资源
2月1日消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获悉,工信部发布的《关于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调整及无线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今起正式施行,通过新增毫米波频段(E波段,71-76/81-86GHz)大带宽微波通信系统频率使用规划等方式,进一步满足5G基站等场景应用需求,并为我国5G、工业互联网以及未来6G等预留频谱资源。
据介绍,微波通信系统因其良好的数据传输性能,在我国广播电视、电力、水利、基础电信等部门和行业有着广泛应用。
近年来,随着无线电技术不断进步,我国微波通信产业发展有了新要求新需要,用户使用也有了新场景新应用,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也对无线电管理提出了新的规定和要求。
调整后微波通信系统可使用频段为:4500-4800MHz、7125-7725MHz、7725-8500MHz、10.7-11.7GHz、12.75-13.25GHz、14.5-15.35GHz、21.2-23.6GHz和71-76GHz/81-86GHz。
具体来看,微波通信链路涉及三个及以上省(区、市)以及跨境微波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微波通信链路涉及相邻两省(区、市)的微波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由微波通信链路上设置微波站较多的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牵头商另一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微波通信链路仅涉及单个省(区、市)的微波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由该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
工信部还表示,使用微波通信系统无线电频率,其频率使用率要求为频段占用度不得低于80%,年时间占用度不得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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