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制造业关键产品“揭榜挂帅”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为加快突破制造业关键核心产品,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不断增强产业基础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湖南省工信厅与财政厅日前联合制定并印发《湖南省制造业关键产品“揭榜挂帅”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简称《细则》),进一步规范制造业关键产品“揭榜挂帅”项目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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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制造业关键产品“揭榜挂帅”项目(简称“揭榜挂帅”项目)主要是指:聚焦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目标,围绕升级建设“3+3+2”产业集群、巩固“老三样”、建设“新三样”、培育“未来三样”以及工业“五基”重点领域短板瓶颈,发布榜单任务,采取“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开展关键产品攻关的重大产品创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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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内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或创新联合体(由省内单位牵头联合省内外优势创新单位组成)均可揭榜。对技术难度大、存在不同技术发展方向的攻关任务,可采用“赛马”机制,选择两家不同技术路线的申请单位并行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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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榜挂帅”项目主要分两次拨付奖励资金,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攻关费用的10%,最高不超过2000万。项目启动后,先按项目预计攻关费用的5%拨付首次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验收完成后,再根据实际攻关费用,拨付剩余奖励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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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榜挂帅”项目攻关费用归集范围包括:攻关过程中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外协及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研发人员人工费用、绩效奖励及产业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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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细则》要求各级工信部门与财政部门结合自身产业发展情况,对承担国家、省级“揭榜挂帅”项目的单位在相关专项资金、优惠政策等方面优先给予支持,更好地为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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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湖南省制造业关键产品“揭榜挂帅”项目实施细则(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