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启动!
“2022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已培育8997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48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5万多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创新力、竞争力、专业化水平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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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是国家引导中小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而实施的重大工程。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领军者和佼佼者,也是专注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服务于产业链关键环节、质量效益优的排头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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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工信部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将优质中小企业认定分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梯度,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最高,围绕专、精、特、新以及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共六个方面,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指标,“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排头兵,被认定企业需满足全部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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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信部组织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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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和推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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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坚持公平公正,随机抽取专家,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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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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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于已成为我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我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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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如推荐企业明显不符合《办法》标准,我部将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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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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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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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和初核。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和推荐工作,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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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公示。我部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抽检。各计划单列市推荐的企业名单按省汇总后,根据《办法》要求的标准开展审核,不设立名额上限。根据审核结果,对拟认定的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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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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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和复核。复核工作以地方为主,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填写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复核材料要求。要坚持严标准、进行严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推荐的第二批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需说明原因。复核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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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公示。我部将组织专家按照《办法》要求的标准对各地复核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检,根据审核结果,对复核拟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示。为加强政策衔接,在正式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名单印发后,原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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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和推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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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与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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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统一申报。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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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附件1),推荐汇总表(附件3)、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以上均为一式两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