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容量费收费标准_变压器容量费如何计算
变压器容量费收费标准
1、按容量计收:
A、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的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14元/千伏安/月;
B、其他大工业客户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18元/千伏安/月。
2、按需量计收:
A、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和中、小化肥生产用电的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21元/千瓦/月;
B、其他大工业客户基本电费计收标准为27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费如何计算
基本电价=用电容量×基本电价
电度电价=电度电量×电量电价
电费=用电容量×基本电价+电度电量×电量电价
用电容量:按受电变压器容量(即变压器容量)计取;按企业用电最大需量计取。计算时两者选其一。
电度电量:即电度表计量的,每月按表读数。
所以电费计算的主要差别在每月基本电费的计算上。
按受电变压器容量计取用电容量,则基本电价为28元/KVA。按最大需量计取用电容量,则基本电价为38元/KVA,若实际使用容量不足上报最大需量的40%时,按40%收取;超过最大需量则要加倍收取基本电费(超过按76元/KVA)。
变压器容量费收费注意事项
1、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用户新装、增容、减容、暂停、暂换、销户,其开始及停止用电月的基本电费均按实用日数计算,每日按全月的1/30计算。(《供电营业规则》中用电客户的变压器暂停、启封时间计算统一为:变压器封停当天不收基本电费、启封当天应计收基本电费)
事故停电(含电网用电负荷紧张,危及电网频率稳定安全引起的拉闸限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电费。
2、基本电费按变压器容量收取,不能扣减办公照明、居民生活等负荷所占变压器的容量,执行最大需量的客户也不扣减办公照明、居民生活等负荷所占变压器的容量。
3、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客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客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客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4、减容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止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用电。供电企业在受理之后,根据客户申请减容的日期对设备进行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但客户申明为永久性减容的或从加封之日起期满二年又不办理恢复用电手续的,其减容后的容量已达不到实施两部制电价制定容量标准时,应改为单一制电价计费;在减容期限内要求恢复用电时,应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办理恢复用电手续,基本电费从启封之日起计收。
5、减容期满后的客户以及新装、增容客户,二年内不得申办减容或暂停。如确需继续办理减容或暂停的,减少或暂停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应按百分之五十计算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