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大数据技术,推动我国法治建设!
某些警务活动也将利用大数据开展,现在大数据也开始扫黄打非,如果个人的日常生活经常出现以下几种特征,就一定要注意了,很有可能会被大数据所标记,大数据在标记时,都是经过严格计算的,一旦出现以下特征,基本上就可以断定为涉黄人员。
第一个特征就是个人的微信或支付宝账户经常在晚上十点到凌晨四点之间接收账款,或者说支付金额。正常工作的群体在晚上十点之后,基本上已经进入到休息状态,即便是24小时便利店,在晚上十点到凌晨四点之间也没有什么更多的交易行为。
如果经常在这个时间段账户中出现资金往来,就很容易会被判定为涉黄,当然,大数据的判定也仅仅只是进行一个筛选,并不是直接确定了人群围涉黄人员,所以说我们不用过多担心,只要没有进行过相关操作,就不会出现太多的问题。偶尔出现一次两次交易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第二个特征就是进行交易的金额有着特定的数目,比如说398或者598,这两个价位是涉黄人员最经常用到的。通俗一点来讲,这部分群体为了能更好地从事自己所做的工作,所设定的价格基本上是类似的,甚至是一模一样的。
如果资金账户中只有398或者598,这两个价格往来很有可能也会被标记为涉黄人群,我们设想一下,任何一个商品的价格都会出现一定的变动,如果一直以来都是这两个价格,肯定有涉黄的嫌疑。有关工作人员必定会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确实有涉黄行为,必定要受到惩罚。
2021年10月,为解决传统派驻检察无法实现对监管场所全天候、全时段、无死角的检察监督,通州区检察院自主研发了“异常行为分析”云平台检察智能监督系统。该平台主要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将看守所监控视频数据接入网络计算机系统,在人工智能技术帮助下,由系统分辨出在押人员与管教民警,并通过关节标注法,辨认出人的运动轨迹。根据检察官提前设定的判断规则,平台对视频画面中人的行为进行判断。一旦某个人的行为违反规则,系统将进行报警推送,并记录视频画面。
某日5时57分,通州区看守所某监室门被打开,1名在押人员走出监室打水。该平台通过已设定的“在押人员离开监室至少有2名民警在场”的判断规则,迅速识别出监室门口人员数量和人员身份,抓取到在押人员身旁的监管民警仅有1人,立即进行报警推送,并记录保存视频画面。经检察官审查确认,连同之前系统自动抓拍到的相关问题,通州区检察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看守所规范民警监管行为,消除监管安全隐患。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是科技强检、网络强检、数字强检的重要形式和载体,是数字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创新应用,其搭建要结合实际,立足一线办案需要,最大程度发现和凝聚数据合力,通过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实现监督效果的最大化。”作为本次竞赛的评审人员之一,最高检第二检察厅主办检察官张萍说,数据是动态的、关联的,要让数据“动起来”“活起来”“会说话”,有效服务于检察办案。一个好的法律监督模型是可以激发出法律监督新动能、新潜能的,这就需要有良好的时效性、高性价比和可复制可推广性,致力于解决长期困扰办案、传统手段难以解决的顽固问题,以低投入产生高效益,助力拓展深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水平与质效。
一个数据是静止的,但当与其他数据进行对比、碰撞后,信息点之间便会产生交集、关联。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已走上前台。早在几年前,最高检就已专门部署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并强调以检察大数据战略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