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拒绝强制刷脸进小区胜诉 专家回应:其它物业应当以此为训
你们小区有没有上马人脸进出门禁系统?
尽管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方便了用户,增强了安全性,可并不是所有人都叫好或者接受。而据法制网报道,天津一住户拒绝强制刷脸进小区,最终二审胜诉。
据了解,在一审中,法院以收集人脸信息确为疫情防控、原告未提交被告存在泄露信息相关证据等为由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不过,在二审中,原告顾某的部分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物业公司需删除原告人脸信息并为其提供其他通行验证方式。
这位业主顾某表示,如果有人看到他的维权经历,对侵害自身权益的人说“不”,“也许我的案例可以视作一种胜利”。
报道称,顾某是工作地调整到天津后通过中介签了租房合同,入住前被告知需要人脸识别才能进出,他提出使用门禁卡被拒绝。为了先安顿下来,顾某录入了人脸信息,但随后沟通希望删除,以其它方式取代,均没得到配合。
顾某担心人脸信息泄露、被盗用盗刷,并且查阅法律文件后认为自己有拒绝刷脸进小区的权利。
在法制网的评论文章中,专家表示,2021年8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请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这也是此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败诉的法律依据之一。其他物业公司当以此为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