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要求海尔、格力等6家家电企业完成今年回收量
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海信营销管理有限公司6家家电生产企业完成目标回收任务。
《通知》表示,为畅通和优化家电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利用渠道,促进家电更新消费,推动落实《关于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102号),经各地报送和专家组评估,确定6家开展2022年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企业。
《通知》要求,有关地区于6月10日前,企业上报修改完善后的回收目标责任申请报告。在推动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过程中,要归纳提炼工作过程中的好做法好举措、新模式新路径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下一步,三部门将持续跟踪有关企业目标责任制行动工作进展,按计划统计回收目标完成情况,委托专家组进行验收评估,适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