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2年全省高校要与企业共建约1000家研发机构
4月15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按照河南省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2022年底全省高校要与企业联合共建1000家左右各类研发机构(平台),实现高校参与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
《通知》在时间进度中提出,4月-5月,各高校要完成新建研发中心任务,实现全省高校挂牌校企共建研发中心1000家。
《通知》明确,2022年底,省教育厅将择优认定100个示范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纳入河南省高校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支持计划,对相关依托高校,在高层次创新平台遴选、高层次创新人才推荐、重大科研项目立项、产教融合示范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原文如下: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按照省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2022年底全省高校要与企业联合共建1000家左右各类研发机构(平台),实现高校参与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为推动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根据《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推动高校参与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科技〔2022〕77号)要求,教育厅党组研究决定,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和学科专业优势,全面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促进产学研融合发展,做到企业有需求、高校有服务。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结合高校实际,分类指导建设。按照“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创建高校、设有理工农医类专业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其他本科高校、高职学校等,分类确定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平台)建设任务(见附件1)。
强化资源整合,实质实效运行。各高校要立足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特色,全面梳理整合校内资源,加强各环节、各要素的组织协调,按照“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方式,主动与企业进行深入对接,共建研发中心。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进度计划、形成任务清单,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确保研发中心有制度保障、有资金投入、有合作项目、有科研队伍、有成果产出、有良性运行。
二、时间进度
根据省委要求,高校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工作要挂图作战、明确进度、年底交账。
4月30日前,各高校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对已建的研发中心全面摸底,对拟建新建的研发中心进行论证、积极推进。
4月-5月,各高校要完成新建研发中心任务,实现全省高校挂牌校企共建研发中心1000家。
6月-9月,各高校要进一步深入整合资源,加强校企协作,优化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研发中心实质性运营,确保有资金投入、有研发项目、有人员交流。省教育厅将组织专项调研,对工作推进滞后、建设质量不高的学校予以通报。
9月-12月,省教育厅全面总结高校参与企业研发工作情况,并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等单位对建设成效突出的高校予以表彰。
三、支持保障
2022年底,省教育厅将择优认定100个示范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纳入河南省高校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支持计划,对相关依托高校,在高层次创新平台遴选、高层次创新人才推荐、重大科研项目立项、产教融合示范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
四、工作联系
请各高校分别于4月30日、5月31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据实填报《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本校与企业共建研发中心进展情况。
各高校要明确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见附件3),于4月20日前将责任人信息采集表发邮件至省教育厅,电子信箱:kjc@haedu.gov.cn。
本科高校工作请联系科技与信息化处,联系人:胡明晖、霍帅,联系电话:0371-69691274。
高等职业学校工作请联系职成教处,联系人:庞曼 联系电话:0371-69691788。
附件:1.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任务分配表
2.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情况汇总表
3.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责任人信息采集表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