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评论 数字化治理首先要有“数字素养”
?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强调,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的重要举措,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意义重大。
数字化是现代信息社会的最大特征。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服务各个领域,引领高质量发展,深度改变着人们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方式,也对传统治理模式带来全新机遇和挑战。
?
在不少地方,数字化赋能地方治理为时不短,误区仍有不少。比如有的为了数字化而数字化,投入巨大,收效甚微;有的把数字化等于“线上化”,原有的部门分割、条块分割平移为“数字分割、信息孤岛”;有的则把数字化、表格化代替为民服务,从面对面变成了“键对键”等等。
?
面对数字化对经济社会运行带来的巨大改变,传统治理模式需要来一场全面“升维”,破解一系列新旧碰撞带来的矛盾:如政府部门是条块分割,但数字化发展常常跨界融合;政府审批通常是事前准入,但数字化需要开放共享;政府监管主要是依靠人工,但数字化却是依靠“智能”和“海量”等。在破解矛盾的过程中,理念的更新、制度的变革、组织的转型和法治的规范得到全面提升。政府数字化转型,不仅是形式上的数字化,更深层次上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与时俱进提高治理能力。
?
数字化治理,数字是手段,治理才是目的,所以关键还是在人。广大干部要提高数字素养,提升数字治理能力。同时要保持治理理念的清晰,在考虑技术上“能不能”时,更要考虑现实中“可不可行”,企业和群众感受“好不好”,法治上“可不可以”,防止陷入“数据迷信”。无论是传统治理还是数字治理,方式怎样改变,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赋能生活,造福百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