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中国特检协会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辐射防护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关于遴选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辐射防护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无损工委会函[2022]第02号
各无损检测机构、有关单位及人员:
为了搭建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和监管部门交流沟通的平台,提高各机构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水平,最大限度的避免或减少辐射事故的发生,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于2022年3月14日通过线上召开“2022年第二次主任委员办公会”,表决通过了成立辐射防护工作组的提案,现公开遴选辐射防护工作组成员,通知说明如下:
一、征集范围
政府监管部门(环保、公安、交通和卫生等)、行业相关从业人员(主要包括放射源生产、销售、运输、辐射应急及探伤机生产、销售、检维护等)、无损检测机构以及从事辐射防护研究工作的科研院所。
二、产生方式及条件
1、直接推荐
政府监管部门(环保、公安、交通及卫生等)、科研院所负责辐射防护方面的人员由工作委员会直接推选。
2、行业相关从业人员
行业相关从业人员包括放射源生产、销售、运输、辐射应急及探伤机生产、销售、检维护等,应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方针路线,遵守协会章程、工委会工作规则及管理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熟悉辐射防护领域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技术代表性和影响力,信誉良好,人品佳,社会形象正面。
(4)身体健康,年龄为35岁至60周岁,特殊情况下不超过65周岁。
(5)放射源生产、销售、运输及探伤机生产、销售机构:应为总经理、副总或总工岗位。
(6)探伤机检维护、辐射应急组织: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者可放宽条件。
(7)单位支持,能保证参与工委会工作的时间。
3、无损检测机构人员
除满足上述(1)、(2)、(3)、(4)、(7)条外,还应满足:机构为协会会员,本人有5年以上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或管理经验;应为总经理、副总或总工岗位,国有大型检测机构中的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副总工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三、报名方式
1、个人自愿、单位推荐。
2、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下载并填写“成员推荐表”(详见附件),按要求签字,盖单位章,以PDF格式发送至ndt@casei.org.cn。
四、遴选和名单公布
1、工委会根据工作规则开展成员增选工作,确定拟入选人员。
2、拟入选人员名单在本协会官方网站(www.casei.org.cn)、微信公众号(CASEI-CASEI)或订阅号(中国特检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无异议者纳入辐射防护工作组。
五、联系人及方式
对于本次遴选工作欲进一步了解者,可与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金萍 ?
电 话:010-59068806
附件: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辐射防护工作组成员推荐表.doc
无损工委会函[2022]第02号文件下载.pdf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无损检测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